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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通知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适应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对《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意见、促进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现将该《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08年9月15日前通过来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
    来函地址: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座C5079 市法制办
    邮编:518032
    联系人:宋先生
    电子邮箱:songl@fzb.sz.gov.cn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址: http://fzj.sz.gov.cn
    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下载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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