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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办领导到市高新办征求工作意见

市法制办领导到市高新办征求工作意见

    2008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我办王璞主任带领石岗副主任和相关处室负责人一行8人前往深圳市高新办(产业带办)征求工作意见。市高新办副主任张恒春率该办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与我办进行了座谈。
    张恒春副主任首先对市法制办长期以来大力支持该办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他简要介绍了深圳高新区和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带发展情况,并着重就《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带条例(草案)》立法情况、立法形式、产业带范围、产业带管理体制和入园资格审查等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我办人员进行了探讨。
    我办与会人员就条例草案的有关问题逐一进行了说明。王璞主任表示,其一,开展高新技术产业立法非常有必要。通过立法对产业带的规划和土地利用进行管理和严格控制,是一种最好的形式。其二,要注意发挥各片区管理机构的作用,协调处理好市产业带办与各片区管理机构的关系,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市产业带办应主要通过制定政策和标准,做好事后监督,而具体执行工作由各片区管理机构负责。其三,对产业带内一些原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处理方式上要留有充分的余地。其四,立法要注意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增强操作性。要做到标准清楚,程序明确、简便,便于各片区管理机构和企业了解、操作。要注意吸收《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制度。王璞主任最后表示,市法制办愿意做好服务,从促进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大局出发,高效率、该质量做好条例的审查工作。
供稿:陈新哲
摄影:陈新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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