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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立法听证会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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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市节约用水和计划用水管理的意见,深圳市法制局决定对《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修改稿)》举行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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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证会的时间与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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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年11月20日下午2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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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深圳市上步中路8号市府二办6楼东653号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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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听证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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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计划用水管理(计划审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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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水单位进行水量平衡测试与确定用水计划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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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分级累进加价收费的性质、用途及管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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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陈述人、旁听人员报名时间与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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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年11月12日至14日的办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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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深圳市上步中路8号市府二办附楼22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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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供水企业、用水单位和市民报名作为陈述人或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报名时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具体事宜请浏览深圳市法制局网站http://fzj.sz.gov.cn或致电82106191、82106240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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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制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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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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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陈述人报名办法、旁听人员报名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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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修改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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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影像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