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立法听证会的通告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市养犬管理的意见,深圳市法制局决定对《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送审稿)》举行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3年11月6日上午8时40分

    地点:深圳市上步中路8号市府二办6楼东653号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1、我市养犬管理应当是严格限制,还是适当放宽限制;

    2、我市应当如何加强养犬管理;

    3、我市如何确定养犬管理费用的标准。

    三、陈述人、旁听人员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3年10月27日至29日的办公时间

    地点:深圳市上步中路8号市府二办附楼219室

    欢迎广大市民报名作为陈述人或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报名时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深圳市法制局                    

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一、陈述人、听证人员报名办法

    二、听证会规则

    三、听证会注意事项

    四、《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送审稿)》

听证会影像资料